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我校党的建设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更好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党委决定,在“七一”之际,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中层党组织(包括各党总支、分党委)及党支部(包括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和离退休各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各中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各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其他党务工作者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先进基层党组织中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为18个左右。其中:中层党组织评选6个左右,党支部评选12个左右。各党总支(分党委)从所属党支部中推荐1个党支部作为评选对象,机关党委推荐2个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18个左右。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0%掌握,预备党员算在基数内,但不评定为优秀,教职工党员不得占用学生党员的比例。
扶贫工作队优秀指标单列。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主体。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由学院党委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党建工作督查检查情况,各党总支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各中层党组织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中层党组织民主推荐,并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征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计生、保卫等部门的意见,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党委统筹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四、评选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我院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推进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全面加强“三基建设”、“1331”工程建设、巡视整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重大工作,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积极服务教学和科研及学生等工作一线,认真开展扶贫攻坚等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开展组织日常管理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为党员和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党员、干部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干部作用发挥突出,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高,所属党支部有活力、有特色,服务教学、科研和学生及精准扶贫等成效明显;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举措得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制,扎实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各项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做到反对“四风”,旗帜鲜明与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党组织和本单位其他各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安排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圆满组织完成上级和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所在基层党组织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利益;旗帜鲜明与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在其他各方面工作中成绩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遴选产生。
上述各类优秀模范评选,坚持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一线倾斜,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存在违纪违规和受到组织处理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标对表,重点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针对性改进提高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暨事迹申报材料,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逐级上报。材料要见人见事,突出事例,避免空话大话。各党总支(分党委)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党支部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报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分党委)于6月22日前将事迹材料和推荐表报回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czxyzzb@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