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挖掘“太行精神”的时代价值,持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推动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大力弘扬“太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弘扬太行精神、牢记使命担当”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在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5期间进行。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并提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组织开展
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可通过召开学习讨论会、观看红色主题电影、参观革命旧址和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和体验、组织开展主题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多个支部联合组织开展。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策划,注重活动方式创新,提前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成效。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各党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精神,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报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假期外出参观学习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各党支部要重视总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总支(分党委)将所属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