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10-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有关统计工作的

通 知

长学群办发[2013]4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及时全面掌握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整体进展情况,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现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1、按照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1号文件要求,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应于9月28日前将“立说立行”统计表和调研登记卡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2、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集中征求意见,请按院与系、班子与个人分别进行梳理,结果请于9月28日前上报。上报时请注明征求意见的方法,发放意见表的范围、对象及数量。

3、首批确定的处级干部重点调研题目于9月28日前上报。

4、请认真填写《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数据统计表》

5、以上材料的纸质文稿请加盖公章上报,电子文稿请统一发至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用电子邮箱(cxqjldz@163.com)。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长治学院-组织部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联系电话:0355-217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