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关于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
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院所属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届满,应进行换届。为了使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任务规范有序、圆满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和《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晋高工[2015]15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及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及委员的任职条件
1.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
党总支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包括书记、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纪检委员和青年委员,委员由党总支书记、党员系主任、党员副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等担任。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2.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本职位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胜任工作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带头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4)对党务工作比较了解和熟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及委员的任职条件
1.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包括书记、组织纪检委员、宣传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可以兼任)。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名书记。党员人数达15人以上的党支部,从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可以建立若干个党小组,设党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委员随缺随补,到届后由党支部按规定换届,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根据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和“晋高工[2015]15号”文件精神,要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条件成熟的系部教师党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和《长治学院落实全省党建工作会议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长学党字[2015]26号)的部署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能力。
(2)作风民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有民主作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思想工作。
(3)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验,在学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清正廉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党总支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以书面形式向院党委提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见附例1)。
2.换届请示批准后,党总支委员会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准备本届党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党总支要对本届委员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并给下届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等,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后,修改形成工作报告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
(2)酝酿推荐及确定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各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党员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院党委审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见附例2)批复后,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经集体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起草党员大会议程(见附例3);起草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见附例4);统计参会党员人数并审查选举资格;做好会场布置、选票(见附例5)印制、票箱准备、《国歌》《国际歌》乐曲准备等工作。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党员大会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主持。
(2)党总支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4.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中文系根据工作需要除书记外设副书记一名),对委员进行分工,并及时将选举情况、选举结果及党总支委员会分工情况上报党委审批(报告见附例6)。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学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2.做好工作总结。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
3.酝酿候选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推选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所在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4.大会选举。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不低于20%。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三、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要首先完成,然后再进行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由党总支统筹安排。
各党总支、党支部均要于11月6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提高全体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选举工作中,要严肃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确保整个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相关材料附后)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