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附中党委:
去年庆祝建党95周年以来,全院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三基”建设及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两提一创”专项活动、“1331”工程和落实我院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等重大工作中,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氛围,更好地激发和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尽职履责、奋发作为、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院党的建设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更好发展,学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之际,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中层党组织(包括各党总支、附中党委)及党支部(包括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机关各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各中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各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其他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委工作者从先进基层党组织中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为18个左右。其中:中层党组织(包括各党总支、附中党委)中评选7个左右;党支部(包括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机关各党支部)中评选11个左右。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18个左右。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0%(教职工党员不得占用学生党员的比例)。
扶贫工作队优秀指标单列。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主体。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学习和实践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取得的成绩,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我院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推进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三基”建设及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两提一创”专项活动、“1331”工程、“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等重大工作,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积极服务教学和科研及学生等工作一线、认真开展扶贫攻坚等工作中取得的收获和成绩,并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由学院党委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督查检查情况,各党总支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各中层党组织总结与推荐情况,统筹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中层党组织民主推荐,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党委统筹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四、评选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我院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推进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三基”建设及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两提一创”专项活动、“1331”工程、“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等重大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积极服务教学和科研及学生等工作一线、认真开展扶贫攻坚等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开展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和严肃的组织生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为党员和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总支、党支部在党员、干部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干部作用发挥突出,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较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高,党总支、党支部有活力、有特色,服务教学、科研和学生及精准扶贫等成效明显;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举措得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制,扎实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各项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反对“四风”,旗帜鲜明与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党组织和本单位其他各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在各方面工作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安排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圆满组织完成上级和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所在基层党组织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热爱和投入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高度负责地组织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职责工作,扎扎实实组织完成我院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推进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三基”建设及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两提一创”专项活动、“1331”工程等重大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开展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和严肃的组织生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服务教学和科研及学生等工作一线、认真开展扶贫攻坚等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作风实,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带头认真落实“两学一做”等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旗帜鲜明与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其他各方面工作成绩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发挥突出。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按照“四讲四有”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学习实践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利益;旗帜鲜明与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在其他各方面工作中成绩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上述各类优秀模范的评选,坚持向教学中心工作、学生工作一线倾斜,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违纪违规和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标对表,重点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针对性改进提高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暨事迹申报材料,经党总支、党支部会议研究和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逐级上报。中层党组织(包括各党总支、附中党委)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党支部(包括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机关各党支部)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
各党总支、附中党委于6月15前将相关评比推荐名单、书面工作总结暨事迹申报材料,报回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czxyzzb@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